Kok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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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加】精神诗人

*Axis Power Hetalia英加同人本《Endless Story》文稿。

*本文利用宗/教信仰动乱作为背景,纯属写作需要,对任何宗/教信仰不带偏见色彩。




文/Kokily.


《精神诗人》

 

  将我送进来的约克先生慢条斯理、颇有风度地整理好了自己皱巴巴的蓝色条纹病号服,然后一本正经地对我说:“柯克兰,你得提防点,这里面可都是疯子。”这是他第一千零八十六次对我说出这句话,我倒是怀疑他才是疯子。我在的圣乔司精神疗养院,说得疯狂一点,就是受过无尽唾骂的疯人院。它在英格兰最靠北的一个位置,仿佛这块地方就是用来装载全英格兰的傻子和疯子。当然,我在这里可不能被冠上这样奇妙又神圣的头衔,至少我是一个诗人,即使我的文字不怎么美妙也不怎么好听。至今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会被固执着所谓上帝与神教的“正直人士”丢进这里,用我最不情愿的一个比喻,就是一些傻子将正义的法国人投入巴士底狱。更可怕的是我的母亲,在我被拖拽出家门的时候还在为那些西装革履的绅士泡红茶:“亚蒂,你早该不写那些‘神圣的我必须摆脱荒诞的上帝’诸如此类的歪门邪道!天哪,我神圣的主教!”

 

  在圣乔司的无非两种人,一种是精神错乱的生命体,另一种是像我这样的荒诞诗人。所谓荒诞,在这个年代也算不上有什么意义,只是过路人都觉得你是个疯子,即使你再怎么体面,或者有足够的英镑到咖啡馆去点一杯覆盆子酱热拿铁。我在精神上所依赖的信仰将我置于死地,我的诗篇无法让自身在这个比任何字句都荒唐的时代里树立一个精神风向标。所以圣乔司也许是我最好的一个归宿,但我必须在这里保持清醒,它毁掉了太多的人——我的挚友尼特利•图克,在我与他阔别两年后再上门拜访,他只剩下一块“逝于圣乔司”的墓碑。顽固的精神主义是如此可怕与罪恶,它们让这个时代的思想染上了黑死病,自由浪漫的宏伟思想一个接连一个轰然倒地,连大本钟的墙体也无法幸免于难——在我听来,它的钟声已经晦涩嘈杂了。

 

  “我无法接受圣乔司的改造。”这是我走进病房内和新病友们说的第一句话,我并不愿意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病人,但看护要求我这么麻痹自己,他对我予以深刻的同情,又极端地厌恶这里的所有病人。我的病友们大多数和蔼可亲,有的比我年长,看起来都是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似乎没有丢掉文艺分子的气质。可不得不说,他们的确都疯了,如果让我用好听一点的词汇,就是陷入了自我构造的精神陷阱里。我发现有人在夜里用手指蘸着蓝墨水在粉白的旧墙上写下“乔司万圣”、“上帝失眠”之类的话语,翌日所有人围在那个角落起哄鼓掌,将墨水淋在被单上作胜利旗帜表示庆祝;之后又本分地接受看护的呵责,将墙重新粉白,被单漂洗干净,一切又回归原来的模样。他们的行动难以捉摸,并且周而复始。我每日都在恐慌中度过,设想有人用钢笔尖划破我的喉咙,或是将晚餐的牛角包换成一堆功效不明的药片。我开始意识到世界充满苦难,不过这完全是我自己驶入迷途——我将自己的信仰称为泰坦尼克,触碰暗礁的时代悲剧。

 

  圣乔司密不透风,即使它建在海港旁边,地基就是一块连着陆地的巨大礁石。它让我想起了恶魔岛、罗马斗兽场、西班牙斗牛士……所有一切能被称作悲剧的,我都愿意用来形容它。它是一座大型的精神监狱,我将会在这里失去我的精神与思想。海浪让我在午间歇息时刻难以入眠,我终日无法歌唱,也无法言语,只能将迸发而出的空虚诗句尽数溺死于灵感中,最后又将它们抛弃在思考之外——因为我必须剩余一些空间过度地思考如何在圣乔司度过余生。

 

  我是一只渴求蜜食的蜂鸟。

 

  进入圣乔司第二十六日的清晨,我逃脱了看护的控制,逃向了圣乔司的大门。我渴望外面的世界,我不能被这样的生活欺骗大脑,然后导致剩余的、不愉快的人生神志不清。警卫的贴身枪支,冰冷的铁栏杆被熔铸出的倒钩,墙体上挂着的电网,一切看起来都让人畏惧恐慌,但我不需要想太多,即使希望渺茫得可怜。我踉跄地跑到了病院分区的院墙处,到这里我就几乎耗尽了体力,这里是圣乔司新区和旧区的分界线,换而言之,是精神牢房和安逸所间的深沟峡湾。那里住着思想风暴之前的患者,是货真价实的精神病患者,比起我来,他们是一群安逸的灰兔,将思想摆入巢穴,然后放任其疯长。

 

  现在我双脚踩在杂草丛中,粗糙的草面和干涩的沙土摩擦发出簌簌的声音——从这里开始,自然所营造的一切都是为了那个靠在围墙上读书的患者,或许我更愿意称他为男孩。他看起来非常瘦弱,像一只没有饱食的鹿,金色的卷发服帖的顺着它们该有的轨迹飘动,使他消瘦的脖颈在这坠入秋日的草丛中忽暗忽明。他的侧面分明好看,鼻梁上架着圆框眼镜。他用手指摩挲书页,抚摸每一个字符,同时嘴唇不自觉地努起,这让我想起自己曾经也有这样的读书习惯,但或许没有他做得这样自然得体。我猜他可能是哪一位年轻的看护的孩子——但这很快就否定了我的想法:他穿着洗得发白的病号服,确实是丢失思想的精神病人。

 

  “先生。”他看向我,靛蓝色的眼睛让他看起来不太像英国人,所以他可能是来自马赛或者是维尔纽斯的疯子。我必须离开,脚下细小的荆刺似乎想尽力划破我的脚踝,意识与痛感告诉我该逃跑,即使我离他有一百五十英尺。

 

  他把书夹在腋下,以便腾出双手去抚摸铁栅栏的倒钩,这个举动在他做来似乎这不会给任何人带来疼痛,但我仍然坚持只有疯子不会被这样简单的痛楚所困惑。他伸长脖子,眼球几乎要触到那些倒刺,并迫切地说:“我不是疯子。”他的声音沙哑微弱,像在喉咙里装了一张生锈的铁网,铁屑能融入他的血液之中。我听辨得有些吃力,同时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我从来没有接触过久患,尽管新区的患者的平和与恶劣我已经尽收眼底。很可惜我不是医生,也不是什么对深层医学知识略知一二的人,我只是个普通人,对陌生事物敏感并且反感的荒诞英国诗人。

 

  “我不相信你。”我说。

 

  “我知道你是作家。”他从书本里抽出几张纸,“是吗?你们都会写自己所想的事情。”

 

  “不。”我故意从字里行间反驳他,这时我便感觉自己又愚蠢又伟大。

 

  他把书丢在草地上,腾出两只手来把平整的白纸揉成团,纸张被挤压变形的声音让我想起前一天的夜里,病友范德先生焦虑地把药物说明书揉皱又展开,直到最后它的折痕的边角都破了,肆乱飞舞的粉尘让空气纷扰不安。

 

  “那你是什么?”接着他便朝我砸纸团,“我知道你会愿意看的。”

 

  我跑开了。我知道这场注定失败的逃亡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或许说可能根本逃不出去,因为我在这里浪费的时间太多了。我害怕向他泄露自己一丝一毫的秘密,并且不愿意将自己精神上的一切放置在这样令人厌恶的牢房,分享给这里的任何一个人,我必须做到机警和守口如瓶,才不会让我的灵魂像雪茄那样一边燃烧一边没有意义地消逝、蒸发,即使它并没有那么昂贵。


  后来我理所当然是被看护给抓住了,并且被关入禁闭室。我将在那里消耗一周时间,通过或长或短的憩息来虚度光阴,砸碎他们送进来的白色印花瓷盘当做乐趣。阴暗潮湿的环境让我对四周发霉的石壁感到了恐惧,它们几近摧毁我的精神防线,所以我想我永远都不会从这里掘一个洞,再逃出去。直到某个夜晚,我在墙角找到几个细小的纸团(一开始我还以为那是杀死老鼠的毒药),它们让我失眠。

 

  “厄瑞玻斯①为何要送我月光?

你比阿波罗要慷慨。”



“阳光普照万人,我……”(后面被撕掉了)

 


“上帝掌握了思想,人们没有得到饶恕与释放

那是力量所不能征服的航标,只有他们不会失去方向

暴风雪与海浪与渴求的威廉姆斯。”

 

  那是我在囚禁期间所读到的文字,它们零散得像一些陶瓷碎片,让我在天窗投射进来的月光下一遍遍揣摩威廉姆斯被束缚双翼的不安,我猜他的信仰和我一样悲哀、无力与渺小,因此我在夜里无故地为他失眠。在禁闭室度过的最后一个白天里,我把这些纸团塞在灰墙的缝隙之中,我永远都不再希望有人读它了,这个微小的秘密让我憧憬又痛苦。威廉姆斯。

 

  在我从禁闭室走出来之后,除了把精神药物丢进垃圾桶,把让人无法忍受的茄汁黄豆倒进下水道外(他们大概觉得病人会喜欢吃这个恶心玩意儿),我尝试本分地听从看护的命令。因为我实在不想回到那个地方,面对我与威廉姆斯双倍的痛苦。之后我用病友私藏的朗姆酒贿赂了看护,让他带着我在夜里到处走走,并且保证再也不企图逃走。我知道这只会重蹈覆辙。

 

  “你知道威廉姆斯吗?”我和他走到了新旧区的边界上,我猜我可能醉得有些混沌,因此某些秘密像深褐色朗姆酒里即将要冲破液面的透明空气泡。

 

  “那是个怪人。他每次关禁闭前都会要一支破钢笔……他现在到旧区去了。”他打了个响亮的酒嗝,用肿胀的手指摩擦脸上的胡茬,“柯克兰,你没法想象他多可怜。”

 

  海风很大,身体各处都像被盐分覆盖,和脚底的沙石杂草一样干涩不堪。我看见了今早那个男孩朝我扔的纸团,上面密密麻麻地写了些字,我猜他可能是在为哪位看护抄写福音书,或者是什么被外界所崇尚的、所需要的信仰,把除此派别之外的思想统统焚毁践踏的条约章……旧区在夜色里陷入沉寂,空洞得像狮子的巢穴,现在只剩潮声反复撞击着圣乔司的底基,它试图刷洗精神上的灾难与痛苦。看护用力地踩过草丛,使杂草在梦中感受到了剧痛。我学着他的样子,将重心放在脚后跟,狠狠地踩在那些被沙土掩盖了一部分的纸团上,它们在细微的撕裂声中完全被埋入地底。

 

  我想惊醒那之中的狮子。

 

  第二天我提前吃完了不太好吃的青汁意大利面,腾出时间一个人走回了边界上,白天要甚于吞噬万物的夜晚,恰好能让我好好端详这栋老旧的建筑:它的墙体脱了灰,上面还黏着一些令人讨厌的藤蔓科植物,某些枯萎的部分在阳光的热能供给下还会发出难闻的腐臭气味。这里的窗户内部几乎都拉上了淡黄色窗帘,似乎故意不让人窥探里面的秘密。相比起明亮冰冷的新区,我想这里才是真正的栖身之所,只不过恐怕里面的人疯狂地想逃出来。

 

  我有些惊奇,前些天看到的男孩还站在原来的位置,手里依旧拿着一本旧书。他似乎从来没有离开过,也好像是刚刚来到这片静谧之地。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名字,像是飞行的野雁群擦过长满芦苇的郊野水塘。这个姓名的所有者在某种定义上与他十分契合,它能让我想起英格兰的特伦特河畔与北美的马萨诸塞州。

 

  “你知道……”我还在思虑后果,这可能是我在圣乔司与人交谈距离最近的一次。我离铁栅栏很近,差点要把脸贴在那上面,这种做法会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没有很大的威慑力——虽然让我看起来滑稽可笑。

 

  “什么?先生?”他快步走过来,收起了他那本薄得可怜的书,我看到那是兰波的法语原版诗集,“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

 

  “不,你知道威廉姆斯吗?”我决定把这个秘密告诉他,无论他是个疯子,亦或是将我的话当成疯人自语,这个秘密可能也仅我们之间所有。

 

  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似乎能看透些什么,最后他无奈地揉揉自己发红的鼻头(我猜他应该对某些植物有过敏反应),将衣角的内侧翻起来,上面有缝着一条带着字的布条,字迹极淡:“马修•威廉姆斯,1406。”

 

  “找他做什么呢,你要知道威廉姆斯就在此刻此地。”他像只得意的暹罗猫,眼睛稍稍眯起。

 

  前面提到过我生性多疑,因此它也在这里变成了障碍:“我为什么要相信你?”在圣乔司,我不会相信任何人。或许有比他更年长的威廉姆斯呢?我能想到的最坏的情况是他偷走了威廉姆斯的病号服,冒充他来满足自己的精神人格欲望——我的病友就有这种病症,他认为自己就是雪莱,常常在病房内高视阔步。

 

  “如果你不想要它们的话,能帮我捡起来吗?”他把衣角放下,重新翻开书页,似乎没有在听我说话,好像我相不相信和他一点儿关系也没有。金色的额发把他的眼睛遮住了,他又变回了一只鹿,安静而易惊。

 

  “你说什么?”

 

  “我的诗。”他指指我脚边,我猜他应该指的是前些天被他丢过来的、昨天夜里被我踩进沙土里的纸团。

 

  “你的诗。”我蹲下身去抽出了大部分埋在泥沙里的纸,它们有一部分已经断开了,也出现了一些小虫洞,白色的纸面已经被染成了黄褐色,还带着点细小的沙石,当我将纸面展平时,它们就簌簌地流走,像沙漏里的流沙,细腻而光滑。最后它们又落回地面,我将无法重新寻回。

 

  然后我把那几张破烂不堪的纸装进上衣口袋里,那一刻我就觉得自己像个无恶不作的小偷。他有些惊讶地看着我,最后表情又趋于平静,好像所有事都不会在他的世界里发生。

 

  “如果你要将它们带走——”他扬起头,正面看向我,“那就请把他们照顾好。”他的虹膜是靛蓝色的,中间又似乎夹带着一点紫,可惜我在这之前从来没有到过冰岛或者是加拿大的北边去,否则我一定会用“从天际倾泻的极光”来形容这双眼睛。

 

  “或者给我写写评价。”他这时的笑容里带着点狡黠,但那无所谓,我知道他绝对不是这样的人。

 

  “你是个聪明人,威廉姆斯。”我同样狡猾地朝着他笑,此时我想要与他交换一个巨大的秘密,这是我到圣乔司以来做下的一个最重大的决定。他有些狐疑,但很快领悟了我的意思,并做出了表示。于是我学着他的样子,将洗的有点脱色的病号服的衣角折起来,上面同样缝着一张布条,印刷着我的名字,字迹清晰能辨认:“亚瑟•柯克兰,2572。”

 

  这个举动惹得他发笑,他红色的鼻头随着动作轻轻颤动,我确信他一定对这里的某些藤蔓植物过敏得厉害:“这太像监狱里的新人编码了,柯克兰先生——不过,我想现实的确是如此,它们总是变得很快,而且每个只和你相差两位数。”他把破旧的诗集从左手换到右手,以此显示对于熟悉环境的安逸与对我的警戒、不安。他的手指骨节分明,指甲圆润,这让我想起了兰波的《元音》。

 

  我花了一个晚上去读威廉姆斯的诗,在昏暗的病房里,就着昏淡的月光和昏沌的海潮声将纸张抚平。我能明显地感觉到纸面上还带着的尘土,它们让我的十指变得涩和滑。文字透过纸背而凸显出来的痕迹让我真切地回到了莱斯特郡,我在那里的过百幢公寓之中拥有一个每月需缴收70英镑的套间,一张从二手市场买来的橡木写字台,一支友人赠送的威迪文钢笔,一盘房东太太送来的斯蒂尔顿奶酪……这一切打破了我安逸现状的幻想,但我不得不在这里生存,我的肉体乃至思想的根源都被禁锢在这里;可我是多么怀念看不见海岸、乌云常常汇集而来的莱斯特。

 

“它们是成群的海鸥,海盐将它们的羽毛与白骨剥离
岩石在蔓延,直到覆盖了城堡所能眺及的海岸线
我是一尾迷失的沙丁鱼。——《城堡》”

 

“终究有一天我要从这里永远地离去
我对一切的事物都过敏,光线、空气
蒙特利尔的特快列车没有座位。——《过敏》”

 

  我从中摘抄了一部分到我的笔记本里,它被塞在床脚下,平常人都以为这是一本破书。当然在这个病房里,其他人已经将文字视为万恶的鬼了。这些字句不是那么的好,却让我难受,威廉姆斯让我从强制性的安逸之中剥离出来,重新回到初来乍到的惶恐。在这期间,我很少得到钢笔的使用权,只能在看护去洗衣房抽烟时将插在记录表上的钢笔偷出来,给威廉姆斯断断续续地写上几句话,但看护很快的又会过来夺走它:“老天,柯克兰,别总想着干这些事,总有一天你会从这该死的地方出去。”他大概认为我会把笔尖刺入身体任意一个致命之处,或者觉得这些寻求慰藉的做法非常愚蠢。

 

  一周以后我再次来到新旧区的边界上,威廉姆斯似乎每天都有时间在这里逗留,也好像总能从看护的手里搞到几本除了福音书以外的书。我把手里的纸片全部交还给他,里面还夹着对这些文字的见解。他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手里的诗集有好几次都差点要掉到地上,他揉着发红的鼻头对我说:“噢,先生,你太好了……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我想我该读读你的书,是吗?”

 

  我告诉他我的名气并不是很大,否则也不会被关到这里来,他对我表示了惋惜,并开始翻看我的注释:“先生,你看看……天哪,你和我想的完全一样,这是我来到这里学会的第一个偏词!”

 

  “庸碌无为的人②。”我耸了耸肩,“其实我没这么理解,我想你只是感到这里有点拥挤,所以你才想做离群的沙丁鱼,但离群也不是什么坏事。”

 

  他摇头,挽在耳后的金发散落下来:“你也不会紧随着部队的,无论你是一只海鸥,还是一只蝼蚁。噢-噢,我那么比喻有些抱歉,但我想我们都应该会喜欢,是吗?”

 

  “你来自蒙特利尔?”我早就该知道这件事的,威廉姆斯跨过大西洋来到这里,“你不会真的是那尾沙丁鱼吧?”

 

  后来威廉姆斯用了一个下午来和我讲他的故事,在圣乔司没有衣裙好看的女子,没有精致的糕点和红茶,因此我也不会像爱丽丝里的兔子一样计算着时间要去参加茶话会。威廉姆斯同样出生在一个疯狂崇拜上帝的家庭,他在五岁的时候还不会说话,缺少了学习机会。但他告诉我,他并非是不会说,而是不想说,因为他在那个时候就察觉到了父母的可怕:他们让玛格丽特(他的妹妹)跪在壁炉前背诵福音书里的每一个章节,如果有停顿,她的身上就会多出一个炙热的烙印。这种行为在那个远离城镇的郊野,几乎是常事,也没有人会揭发这种杀戮人性的罪行——他们大概是想比居住在城镇里的人更先接近上帝,得到神更多的庇护。后来这股风潮像黑死病一样蔓延开,情况才减缓了些,那时他十岁,认为自己可以开口说话了。当他第一次朝玛格丽特说出“我的肺在唱歌”这句话时,她便哭着去找父母,居然能够用稚嫩的声音说出“马修是怪物”“我的兄弟是个恶魔”之类的话。十三岁那年,心理医生给他写了转院的申请书,大概一个月之后,他来到了圣乔司,一直到他的十九岁。

 

  “还不算太坏。施密斯先生(给他写申请书的心理医生)说这是一种保护我的方式,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头脑清醒的人。所以圣乔司是个好地方,嗯……挺有趣吧,我是‘马修’③。”他在话题的末尾语调稍微向上扬,似乎在尽力让话题变得不那么悲伤。

 

  “当然,这对你和我来说是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只要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我现在得离开这里了,现在是秋季,地球在旋转中加速进入黑夜,即使我舍弃了晚餐时间,我仍然没有足够多的理由待在户外。“期待我们的下次见面,你还会在这里的,对吧?”

 

  “不敢保证。再见,我会记住忠告的,先生。”他在我离开时,用细微的、沙哑的声音说出这样一句话,但盖过了砂石与杂草摩擦的声音,准确地传入我的耳中,直达大脑。他没有烟瘾,但声音沙哑,总会让人联想到干涩的烟草味道。可怜的、声音沙哑的加拿大男孩,在这七年里未必不想逃。

 

  我带着这个问题再次与他见面,他显得有些惊讶:“当然啦,先生,你该不会说我们的思想不在同一条河流上吧!比起圣乔司,我更向往这块海礁石外的世界。我对这里太熟悉了,就像面对一个保质期很长的苹果,我都快要把它表皮上的每一个小圆点数清了!”每当他双手穿过铁栅栏把诗篇递给我时,总会有新的血液从我的心脏泵向身体各处,让我的生命重新鲜活起来。即使我强烈地反对盲目信仰,但却毫无理由地深信着威廉姆斯,他赋予我新的希望。

 

“有一封从雾中邮来的信笺
夜莺的啼叫与细啄将它化成粉末,像烟草与尼古丁
我沉迷其中,我会上瘾。——《匿迹》”

 

“给红鼻头先生的批注:

  我更喜欢把烟雾比喻成薄荷烟与冰柠檬水,要是你愿意到伦敦的港口去一趟。当然,如果我能到蒙特利尔的森林里去,说不定我会来根烟。还有,我一直很想知道你是怎么得到钢笔的。
即将要被看护呵斥的,A.K。”

 

“秃钢笔先生:

  我想表达对某些事物的思念,也可能是因为约翰逊在床底下藏着的烟草,他常常找不到牛皮纸,我不太喜欢烟味。顺便,你猜我们有可能到那儿去吗?如果我能从圣乔司出去,我绝对会到这两个之中的一个。你可以尝试将钢笔藏到空心的门轴里。
告诉你写作秘诀的,M.W。”

 

  我在边界线上逗留的时间越来越长,和威廉姆斯共享的时光也越来越多。我从他口中所了解到世界和我所认识的截然不同,包括我来到圣乔司之前的状况,某些病人的病情与反应,他不喜欢的藤蔓植物,与他写作时的心境。所有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崭新的,包括信仰与希望。我在例行散步时间与他见面,他总会给我带来一些惊喜,例如几张记着故事的纸(虽然背面是药物说明书),有时可能是笔尖秃了的钢笔,还有一次,他给我带来了一小块奶酪(他说他并不喜欢奶酪的味道)。他知道我需要它们,即使我不是那么喜欢接受没有提前预知的惊喜。

 

  “你知道吗,那栋楼里住了一个音乐家。”某个下午他与我背对背坐着,我们中间还隔着一道铁栅栏(聪明的威廉姆斯用纸把倒钩给包好了),但那无所谓,我能感受到他体温,像被太阳晒过的地面,温暖而有脉律地跳动——我坐在杂草上,野花之中不知道会有多少只细小的瓢虫。威廉姆斯会唱法语歌,据说是他写的词,“音乐家”给他谱的曲。我不太怎么喜欢法语,因为那对于英国人来说太过花哨和甜腻,如果你尝了太多的法式甜酒,你就会这么想。可是威廉姆斯完全让我沉醉其中,他的声音有一种沙哑的魅力,咬字又过于生涩,仿佛在繁华的歌剧厅里发现了一把破旧的民谣吉他。我能从中分辨出 “房子”、“森林”这些平常的词汇,毕竟在这之前我的主编就是个穿着花里胡哨的法国人。

 

  “你说他是法国音乐家?”我问他。

 

  “不,他是美国人。”他把诗集翻开,取出一张纸片,上面是一些密密麻麻地五线谱和意味不明的涂鸦,“很有趣对不对?他倒是很赞同‘我的肺会唱歌’这句话。”

 

  “你有去过法国吗?”

 

  “有,那是到施密斯先生的诊所去的时候。不过我还没有到过卢浮宫,我真想去看看维纳斯,前一段时间我刚读完《罗马神话》。”

 

  我告诉他,如果有可能,我一定会搬到旧区去。威廉姆斯说,他住在阁楼里,可不能保证我舒舒服服地住下,不过我要是来,他愿意将楼下的碗橱柜分享给我——他的十四岁就在那里度过,后来因为成长地太快才不得不离开(我估计他有五点八英尺高):“你知道吗,那时候我总想象自己是一条无限延伸的藤蔓!可我现在太讨厌它们了,在这里生长我四处碰壁。”

 

  好吧,这个可爱的男孩儿。最后他把书借给了我,是萧伯纳的《伤心之家》。

 

  在我们畅谈后的三天里,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威廉姆斯,无论我再怎么早守在边界上,也无论我违抗看护的旨意在那儿从白天待到夜晚,他始终没有来。只剩下那些可笑的藤蔓植物拼命地抖动它已经枯死的部分,再散发出腐臭的气味。有时我认为他卧病在床,可我总怀疑他自私地逃了出去,隐秘的失落感让我夜夜辗转难眠。我意识到我是多么需要威廉姆斯,并且开始揣测他在何时何地的一举一动:如果他得了伤寒,他最好在晚饭之后服用一片阿司匹林肠溶片;如果他逃了出去,最好先把病号服换下来……我很难逃离这些设想所营造的巨大恐慌。甚至有些时候我会疯狂地翻阅笔记本,然后写下一些更加疯狂荒诞的东西。

 

  “他是一束强光,让独行的夜行性动物惴惴不安、懦懦前行,因此我无法黑影里独自生存。”当我写下这行文字时,我突然想起那个舒适的阴天,他随口对我说的一句话,即使那再怎么轻浮,再怎么平庸,我仍然是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句话:

 

  “你越是说自己没有问题,他们就越觉得你有问题。”

 

  但我仍然感觉自己快要疯了。他是外海的漩涡,我将永远地被卷入海底。

 

  我从看护的记录表里翻阅到威廉姆斯被关了禁闭,原因那一栏是空白的,似乎是没有,也好像是有人不愿意将它填满。我在夜班看护醉酒的时候,曾经到禁闭室很多次,走廊上潮湿阴冷,落地窗外海潮翻涌,灯塔的巡航灯光透过玻璃欢呼雀跃地跑进来,再回到海面上,禁闭室的铁门被牢牢地锁着,内外都毫无声息。送餐口开着一条缝,我断续地往那里面投一些纸团,不过从来没有得到回复。我想起那些被塞在缝隙里的字条,它们早该被水汽润湿,然后开始腐化。我迫切地希望威廉姆斯能发现这个秘密,他必须知道在他之前有人为这些文字流泪,在硬板床上难以入眠。就像一只灰色皮毛的鼠,偷走一块奶酪,却永远找不到合适的地方贮藏,只能终日饱腹。

 

  一周之后我再次到边界去,威廉姆斯站在那里,他面容消瘦,眼睛里再也没有能和极光媲美的光芒,他的手里没有诗集了,也没有叠的规整的纸张,只是半握拳,十指蜷缩着。他的手指再不能让我想起兰波的《元音》。我很清楚,他是一只在狮子洞穴里的濒死的鹿。

 

  “先生,要是你等不到我了,那么就请你一周后再来找我。但是有可能永远都等不到,不过请不要担心!”他的嘴唇薄而干燥。

 

  “天哪,马特……你收到我给你的字条了吗?在禁闭室里。”

 

  他摇摇头。于是我把那本《伤心之家》物归原主。

 

  此后我很少看见威廉姆斯,不过他总会在一周之后重新出现在铁栅栏后,他一次比一次瘦,一次比一次难堪,我想为他哭泣,却深知我并没有这个资格。他是威廉姆斯,从小被视为怪胎的威廉姆斯,我的生活永远无法和他紧密联系,在我想抱住他孱弱的身躯时,那些该死的倒钩总会给我造成巨大的麻烦。但我还是用力地拥抱了他,倒钩划破了我的衣袖。

 

  连续三个星期我都没有看见他。他从我的生活中蒸发了,因此我后悔让那些该死的感情沸腾。我最后一次到边界是在某个天空不太明朗的午间,我走近了铁栅栏,那里的倒钩还被威廉姆斯的白纸包裹着,不过它们已经被接连几星期的雨水冲破,和褐黄色的锈斑黏合在一起。我一次次幻想他能再次出现在这里,即使他像一只头角没有发育完全,却有雄心想争夺某物的阿尔泰马鹿。

 

 

 

  我在齐到脚踝的杂草堆里发现了一个废弃的下水道,那里面丢弃着一些指甲盖大小的白色的球状物体,看样子不像是水溶药片,也不想是什么珠宝,但我想这可能是个有价值的秘密。出于好奇的窥探心理,我从医护站里搞来一把细镊子,把它们全部夹了起来。

 

“红鼻头先生:你还好吗?我想知道你过得怎样了。
  回复秃钢笔先生:我知道你会来,这太危险了。我过得还行,不过我没有带白纸。”

 

“红鼻头先生:我快要疯了!你怎么不回复我?
  回复秃钢笔先生:我没法把这些纸条丢出去,抱歉。”

 

“红鼻头先生:你为什么会被关禁闭?我太想你了。
  回复秃钢笔先生:哎……你能想我真是太好啦。”

 

 …………

 

“亲爱的A.K先生:

  请允许我这样叫你。如果你有幸发现这些纸团,你将会知道我的去向。现在必须向你表明我在向往我所不能及的世界,塞纳河的日出,伦敦的海港,甚至是我的故乡蒙特利尔。我从来不会太冲动,不过现在我觉得自己就是个傻子,因为你驱使我越过这里的围墙。偶尔我也会想念我的父母,我的妹妹,但我想的更多的是一个被我所敬仰的英国诗人,他让我离开这个永无止境的地狱。如果你也能走出这里,将病号服换成绅士们都会有的米色风衣,上衣口袋里还插着那只外表被刮花的钢笔……我希望、恳切地希望——你会知道我在哪儿的。我不会为一切后悔,因为我对神教的忏悔一无所知。
  说句抱歉。M.W。”

 

  我深知自己没有资格流泪,这让我看起来很像一个弱者。世界变得模糊不清,一切都开始扭曲——我确信了自己在哭,在过去的几年里,除了暗自流泪,我得承认我为他付出的情感更多。威廉姆斯永远都会不安逸,这是一种痛苦,是比过敏还要苦恼的根源。我诱导了他走入纷杂的世界之中,等同于坠落于人间炼狱,我猜他永远不会忘记他的父母决意要将他送到这里来的表情,也无法忘记他初来乍到时的惶恐,可他仍然要去再次追求这些荒唐、可笑的玩意。

 

  “天哪,你知道吗,兄弟。”某个浮夸的病人在我身后仔细地观察我的举动,着实把我吓了一跳。看来他是在例行散步的时候走到这里来的,“兄弟,你要知道,前些天我看到一只金色的猫,它越过了围墙!”

 

  “什么猫?”我注意到他的手里拿着一根细树枝。

 

  他那双海蓝色的眼睛里闪过几分诡异:“是只长毛猫,你猜是什么品种的?”

 

  我沉默不语,却像触了电般浑身颤抖。

 

  “你不理我?那好吧——你愿不愿意来首曲子?看好我的指挥棒。森林,房子,该死的藤蔓。我所爱着的一切,在铁栅栏之后。我丢了一支秃钢笔。”他用蹩脚的法语唱了几个词之后,再用糟糕的美式英语将它补充完。“天哪天哪,法语可真难,马蒂到底是从哪里学来的?”

 

  我的信仰开始有了明确的航向。于是我把所有的纸团全部塞到了上衣口袋里,双手攀着铁栏杆一跃而上,湿润的铁栅栏擦过我的皮肤,浓烈的铁锈味嵌入皮肉里。我是个脆弱的人,我忍受不了等待的煎熬,威廉姆斯的漩涡有一种引力,努力地想要把我引向海底,甚至突破海底,穿越熔岩,到达地核。我开始想象在我走之后,傻乎乎的美国音乐家将会对看护指手画脚,说他看见了一只绿眼睛的短毛猫跳了出去,或者是他看见了一个哭得糟糕的男人,手脚都被勾破了。不过那无所谓,所有人都会把他的话当做一种可笑的疯话,只有我知道这一切都是真正存在的事实。

 

  从始至终,我都是一只苟延残喘的蜂鸟,在干涸的世界渴求一些有滋味的东西,我怀念蜜食的香甜,渴望花蜜滚过喉咙时砂质的刺痛感,像双脚从砂石上离开,踏到生锈的倒钩上。蜂鸟最后可能会感染破伤风而死亡,也可能振翅飞翔,羽毛掠过花瓣发出亲密的呢喃。我的身躯离灰白色的天空越来越近,离圣乔司灰白色的地面越来越远,有关我与威廉姆斯的一切将永远销声匿迹。

 

“请离开我的圣地
带走阿谀的鲜花,欢乐的晚宴
碧绿色的漩涡销毁任何信仰
受难曲让世界苏醒,万礼钟声震慑败坏的灵魂

我们正在复活
今夜呵,

夜莺的歌声卷上枝梢,雄狮的利爪划破黑夜

以鹿角为冠,霜为宝石

语言为披锦,思想为权杖

女皇将要为精神诗人冠冕!”

 

 

Fin

 


  1. 厄瑞玻斯:古希腊神话的幽冥神,永久黑暗的化身;下文为太阳神阿波罗。

  2. Sardine名词解释:Ⅰ.沙丁鱼;Ⅱ.庸碌无为的人。(来自网络翻译)

  3. “马修(Matthew)”含义:Ⅰ.上帝的礼物;Ⅱ.【宗】马太(St.Matthew,耶稣十二使徒之一);《马太福音》(新约第一卷)。

          文中所说的“这个名字”包含了这些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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